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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在押人员有本明白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57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梁晓亮 通讯员高凡 杨屹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期间,对家里送来的钱款使用情况都有一本明白账,这是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与该区看守所联手,推出多项在押人员财物管理制度的结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临时羁押期间的款物、看守所内日用品价格、在押人员伙食等问题,以往由于种种原因监督并不十分到位。今年初,江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与看守所通

过多次召开联席会,最终推出多项制度以规范执法行为。他们对在押人员家属送来的款、物实行三联单登记制度(看守所、在押者本人、存根各一份),使账目清清楚楚;在押人员的消费要有本人签字;在监区公布日用品质量和价格,一旦超出市场价格,驻所检察干警将及时进行价格监督;每个监室门上均挂有“财物管理公开箱”,每个在押人员家里送来的款、物的数量、去向、钱款余额都一人设有一本台账,便于驻所检察干警及在押人员本人查询和监督。与此同时,驻所检察官还时常与在押人员直接对账,一旦发现款、物与明细账有不符之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

  “检察院、看守所如此认真管理我们的钱款,我们好放心呢!”因涉嫌毒品犯罪被羁押在该所的赵某如是说。这些制度推出10个多月来,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普遍称赞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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