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了一棵树 砍人一刀赔偿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57 检察日报

  只因一棵小樟树将同村村民砍伤的文春林,10月31日被湖南省东安县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原告文伍元医疗费等1297.3元。

  文伍元是东安县井头圩镇界牌村人。3月13日,他在本村鸡尿堆山上砍了一棵小樟树做木桩,两天后被同组村民文春林发现后骂了几句。文伍元听到后以此山是组里公山为由回骂了几句,文春林便从家里拿出镰刀将文伍元栽种的桃树砍倒,并扯了几棵桂花树、枇

杷树幼苗。文伍元见其毁坏了自己的果树,想拿刀去砍文春林家的竹子,被随后追上的文春林砍中头部,花去医疗费1581.3元。后经法医鉴定,其头皮裂创,颈部表皮剥脱伤,属轻微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文伍元一纸诉状将文春林告上法庭。(邓祥国 唐巧玲 邓东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