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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人一口痰 咬下耳朵被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57 检察日报

  仅仅因为一口痰就大打出手,结果一方耳朵被咬掉大半个,构成重伤。该案经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9日,被告人王元嘉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3.2万余元。

  现年29岁的王元嘉是博爱县人。4月7日晚11时,在外酒足饭饱的王元嘉回家途中,见辛某和李某坐在路边石头上聊天,由于过度兴奋便朝辛某这边吐了口痰,正好吐在

李某的身上。辛某说了他一句,王元嘉随即回敬了一句,两人便你一句我一句争吵起来,继而动起手来。王元嘉压在辛某的身上,俯下身子将辛某的左耳咬掉大半。后经法医鉴定,辛某左耳损伤使耳廓缺损大于50%,损伤程度为重伤。(孙建设 孙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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