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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华主持省府常务会议 通过有关条例(草案)保护区域河流水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02 南方日报

  本报讯昨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条例(草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将于近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省实施《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以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

益。5年来,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62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1.3694亿元,建立、完善了新型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引进、繁育和收集了一大批农作物和畜禽优良品种及种质资源,提高了我省农产品的竞争力,到2004年,我省农产品出口金额达34.42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居全国第二位;积极推广良种良法,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了对山区的扶持,加快了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5年来,省级财政共安排给60个山区县议案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共带动山区农户126593户,获利7亿多元,涌现出一批年纯收入超10万元的致富农户;加强了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夯实了科教兴农的基础。会议强调,在议案结束后要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

  我省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设置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目前共设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50个,其中跨市断面28个,跨县断面22个。为保护河流水质,防止河流跨行政区域污染和跨行政区域污染纠纷,《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条例(草案)》把跨市、县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保护纳入了适用范围,对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的责任人、交接断面的设置与监测、对水质影响较大的政府行为的控制、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纠纷的处理机制、交接断面水质超标的处理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会议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根据该《办法》,省及民族自治区域所属市将在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和对口支援、教育、干部和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扶持力度。

  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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