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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首次对出台规定公开论证 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高效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0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强通讯员/谢福新)鉴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现行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工作措施和责任追究的规定不很明确,部门职能交叉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梅州市政府日前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讨论稿)论证会,对加强该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公开论证。据了解,对一个文件进行公开论证,在梅州市尚属首次,在我省地级市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这次参加论证的有该市发展和改革局等29个单位,邀请的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嘉应学院、党校、企业、律师方面的代表,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划分、具体措施、责任追究三大方面,就作为地级市政府,如何界定各部门在相应行业中的具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现象,乡镇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应承担怎样的监管责任;政府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在具体措施上怎样才能监管到位,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建筑、校园安全、城市燃气安全等存在哪些漏洞,需加强哪些监管;怎样才能更有效地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形成高效的预防与惩治并举的追究机制等,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抒己见,以使出台的这一《意见》更具合法性、适当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实现该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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