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沪禽类加工企业要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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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 朱文娟)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本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与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协商决定,从今天起,本市陆续对供沪禽类的饲养企业和禽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实行防控禽流感推荐备案制度。 禽类及其产品入沪要求更严格。据介绍,各省市有关部门推荐的禽类饲养企业和加工企业名单都将作为备案,储存到本市指定道口的网络系统中,以后凡是不属于名单中企业 的禽类及其产品,都不被推荐入沪。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猪肉、牛肉等之前已经实行了备案制度,今后将完善、补充这些名单。目前已有22个省市的相关企业在沪建立了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