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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初试自命题 种类还要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2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孙淼) 考研初试进一步减少自命题种类!昨日记者从我省相关部门了解到,教育部日前公布了《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对在招生单位公布招生专业后,擅自拒招当年研究生的导师,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应作相应处理。

  通知指出,命题(审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各研究生招生单

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

  据了解,初试中招生单位自命试题科目的改革仍是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点之一。通知要求进一步减少自命试题种类,提高自命试题质量。自命题科目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个别专业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二级学科设置,对考生专业方面的深入考查,可通过复试进行。参加复试考生总数,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不经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二级院(系、所)不得随意扩大复试比例。要按招生规定保证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

  通知强调要继续进行高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按有关文件规定,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基层工作和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大学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招生单位要给予适当优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建立违纪考生记录档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违纪考生记录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汇总后反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

  (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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