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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将获三大扶持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于11月15日正式发布。

  为切实贯彻实施《办法》,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创业投资体制,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抓

紧制定税收扶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拓展创业投资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等多方面的配套规章与政策。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共6章32条,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在对“创业投资”、“创业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等概念作出法律界定的基础上,从资本私募、委托管理、承诺出资制度、特别股权投资制度、业绩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等9个方面,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了特别法律保护;从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支持创业投资企业设立与发展、税收政策扶持和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等3个方面,明确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5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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