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荔湾地税设第二办税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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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近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分别在新越秀区和新荔湾区设立第一、第二办税服务厅,分别负责办理原荔湾、芳村和原越秀、东山区所属区域纳税人的地方税务事宜。 调整后的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位于诗书路9号,“第二办税服务厅”位于广九大马路4号。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位于西华路98号,“第二办 税服务厅”位于浣花西路1号。新行政区域的纳税人可按照原税务机关确定管辖的范围、纳税申报期限到上述地址办理有关地方税务事宜,遇有疑问的可致电12366—2查询。(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