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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打的今起多付1元燃油附加 乘客可索要发票价格举报电话:12358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3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实习生/阎锋通讯员/王伟芹梁永豪)从今日零时起,市民在广州乘坐出租车需要另交纳1元燃油附加,乘客可向司机索要单独的1元燃油费发票。

  出租车已贴标签明示

  据了解,白云集团的出租车在昨天中午前已经全部张贴上标签告知乘客,而为避免

提早张贴引起乘客误解,广骏集团将于15日凌晨给旗下的出租车粘贴标签。昨天下午,笔者在部分出租车上看到,由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签已经张贴在计价器旁边以及防盗网的醒目位置,上面用中英文写着“广州出租汽车,燃油附加:1元/车次”,同时标注有“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字样。

  一车一天增收30元左右

  据司机反映,按照平时的载客量,一台车一天除去空载,大约可以收到30元左右的燃油附加,一个月下来,可以增收约900—1000元,已经可以冲抵大部分的因油价上涨增加的费用。

  交通部门表示,因广东省地税局明年准备统印全省地税发票,因此在过渡期内,已安装使用税控计价器的出租汽车,使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作为收取燃油附加的收款凭证。也就是说,装有税控打印发票的出租车单独撕1元燃油附加的发票给乘客;暂未安装税控计价器的出租车使用印有出租车公司名称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统一发票》作为收取燃油附加的收款凭证,在原票值之上多撕1元给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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