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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教育有效制度适宜监督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

  在今天召开的“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座谈会上,各位专家就广州如何建立惩防腐败体系谈了一些很好的观点、意见和建议,这对于加快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借此机会,我谈两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工作

  今年9月,广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广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穗字[2005]10号,以下简称《具体意见》)。这是根据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以及《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指导下,就建立健全具有广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而提出的具体措施。当前,我们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的《实施意见》和广州的《具体意见》,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方面下工夫;二是在扎扎实实推进落实方面下工夫。

  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就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与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约稿、专家访谈、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浓厚氛围,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原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内容;党员干部了解《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基本精神;具体工作人员精通《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各项规定。

  扎扎实实地推进落实工作,就是要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确保教育有效、制度适宜、监督到位。为此,广州市已成立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市政府苏泽群副市长和市纪委张灼民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广州市的《具体意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工作方案、责任部门、责任人也均已落实。应该说,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开局良好。同时,也说明广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希望我们的专家学者也要深刻领会《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从多方面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和我市的《具体意见》,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责任感、自觉性,共同营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为广州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建言献策

  从广州的《具体意见》看,我们总共有148项工作内容。其中有的工作正在做,需要继续深化;有的工作尚待研究,逐步开展;还有一大批制度规定有待建立和完善。应该说,工作量大,有一定的难度。正因为这样,更需要专家学者以及广大的社会科学界的同行们积极参与,共同为广州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出谋献策。

  1.要有大局意识,坚持系统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既包括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既是反腐倡廉工作已有经验的总结,又是适应新的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把握教育、制度、监督、惩治之间的内在联系,注意克服孤立地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惩治的倾向,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惩治放到整个体系中来把握,坚持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特别是当前,我们要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在当前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放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建设事业中,充分把握惩防腐败体系与三个文明建设的密切关系,深刻理解惩防腐败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惩防腐败体系融入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不久前召开的广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广州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指明了广州的今后的发展方向,非常符合广州的实际。林树森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提出了要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等要求。我们要注意思考和研究,如何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广州十一五规划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如何通过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提高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促进权力调整和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如何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城市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使业务管理始终体现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等等。这些不仅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还要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以指导广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体系的长远建设,发挥体系的治本功能。

  2.要与实际相结合,坚持可行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听取广州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还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希望广州市纪委的同志们,多观察、多分析、多研究,比较及时地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更好地预防腐败的发生。这些措施既要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也要实事求是,不能搞得过分。”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中必须注重可行性,既要有宏观架构,又要有微观措施。要注意结合实际,立足于解决问题,便于操作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行得通、用得上,避免理论和实际相脱节,体系建设与具体工作相脱节。

  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既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又要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是以廉洁从政为思想内涵,以各种文化产品为载体和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因此,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廉政文化的含义,摒除那些狭隘的、庸俗的观念,坚持以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通过各种媒介的传播和广泛的社会参与,教育公职人员廉洁奉公,引导公众崇廉、尚廉,形成良好的廉政建设的社会氛围。

  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做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行政法规建设相协调。对现行的法规制度,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各项制度、规定,都必须广泛征求意见,运用各种形式进行科学论证,注意提高可操作性,要保证大多数人都能够执行。

  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建立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科学划定公共权力的界限,使配置的权力既能履行好工作职责,又不过于集中,并相互制约,以避免权力的滥用。在这方面,广州不少单位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广州市从1997年起率先建立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以来,近年,又加快了产权交易、土地出让三个要素市场和政府采购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均居于全国领先水平。通过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信息、公开竞争,分权制衡,实施“阳光作业”,有效地防止权力寻租。此外,广州还积极探索实行社会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行“阳光工程”。目前,社会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在户外广告资源、公共(公园)娱乐设施运营、市政设施管养、宣传文化项目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等诸多领域推开,并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希望专家学者多关注改革的实践,借鉴和运用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和国外反腐败的成果,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解决新问题,指导新实践。

  希望我们的专家学者在推进惩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中,能够从更宏观、更超前的角度审视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发挥学术优势,为构建符合广州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广州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本文为作者11月11日在“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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