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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要求中小学不得挤占体育课时间 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3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1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昨日,东莞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进行体育活动1小时。

  有关体质检测表明,部分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特别是爆发力、力量、耐力素质及肺活量等指标持续下降,超重与肥胖学生比例增加,视力不良检出率持续上升。出现这些问

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不足、体育活动时间不能得到保证是其主要原因。《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中小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活动时间。但长期以来,这些规定始终未能落实。昨日,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该市各中小学校必须开设并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课时,3-6年级和初中每周为3课时,高中每周为2课时,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则要组织学生参加1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应排进课程表,形成制度,校长是保证这一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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