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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从监狱脱逃 因琐事打人重新犯罪受到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5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脱逃案,被告人董永富从监狱逃脱11年后,又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一个月。

  法院查明,董永富系黑龙江省鸡西市人,1952年9月出生。1989年12月12日,因犯抢劫罪,被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黑龙江省鸡西监狱服刑。199

4年6月27日晚,董永富乘民警监管不严之机,越墙脱逃。

  一晃11年过去了,董永富以为没事了,胆子也大了起来。今年6月3日,董永富到金州区某小吃部吃饭,因琐事与一女士发生争执,董永富操起自行车打气筒将该女士打伤。经法医鉴定,该女士构成轻伤。

  董永富伤人后的第三天,被公安局抓获。(侯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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