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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实施在即 做好配套确保落实(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57 新华网
  编者按11月1日,国务院举办学习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温家宝主持学习讲座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各级政府和全体公务员都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公务员法,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他对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二是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三是通过实施公务员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四是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此前,中组部、人事部于10月中旬联合在京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专题研讨班;并在9月下旬召开了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

  我国公务员法的四大特点与四大突破

  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相比,我国的公务员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二是强调公务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三是不分政务类和事务类,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工作性质是一致的,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也是一致的;四是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都是人民的公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张柏林还指出,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突破: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加快推进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为实施公务员法做好准备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来,各地在公务员工作中进行了许多改革,为公务员法的形成及下一步实施提供了有益参考。

  ·各地公务员工作中亮点频现

公务员法实施在即做好配套确保落实(组图)
宁夏全面部署实施公务员法

  江苏海门公务员自愿辞职可领5至8年工资补偿

  昨日,记者获悉,江苏省海门市公务员退出机制已经出台,打破了公务员管理中“只进不出”的格局。根据该县规定,凡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的,将根据其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至3档的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将一次性给予5至8年基本工资的辞职补偿金。

  武汉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提前退休可增3档工资

  武汉市委市政府18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并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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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有关部门日前部署了“十一五”期间公务员队伍全员培训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提出,力争到2008年底,全省各级45岁以下的公务员计算机和网络应用能力达到熟练程度。

  辽宁:各级政府将建立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

  对在1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部门,取消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参评资格;部门本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比例按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掌握。

  浙江:率先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制”

  在省人大机关工作了11年的何晓明,终于摆脱“一次选择成了终生选择”的窘境,在浙江省直机关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中胜出,考中省工商局一个副处长职位,10月下旬公示结束,即将赴新岗位工作。

  甘肃规定党员干部参赌先免职再处分

  甘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在查处党员干部赌博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通知》,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组织部门给予其免职处分,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党员干部以赌行贿受贿、挪用公款参赌等行为将“重拳出击”。

  江西:行政效能监察手段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要重点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做到高效、便捷、优质服务;是否严格遵守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工作程序,做到廉洁管理和工程优良;是否倾听群众意见,切实纠正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是当前重要任务

公务员法实施在即做好配套确保落实(组图)
  中组部、人事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通知》。通知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带头学好公务员法,贯彻执行好公务员法,要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准确、熟练掌握法律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公务员学习掌握公务员法。

  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召开 访5省部级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9月20日至21日,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记者就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实施公务员法的相关问题采访了部分参会的省部级领导,他们结合本地、本单位的情况就如何贯彻公务员法,畅谈了自己的看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期两天的教育部机关司局级干部公务员法学习研讨班日前在京结束,50余名司局级领导干部和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专题研讨。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作了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动员报告。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刘家林应邀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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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改革

  记者近日从人事部获悉: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网上报名工作已顺利结束,今年共有97个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282人,共有50多万人通过招考部门的资格审查,他们将参加本月26日举行的考试。

  四川:选拔干部要心理测试 公选厅干首次进行测谎

  据成都商报报道2日上午,四川省公开选拔2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在省委党校考场举行了心理素质测试,151名推荐人选在两小时内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完成了230道试题。据了解,在大规模干部选拔中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在四川还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也很少见。下一步,入围的40名副厅级干部推荐人选将被建立心理档案,作为确定人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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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白天开灯、水龙头不关等浪费现象将得到规范。日前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焦焕成表示,将制定机关资源使用的定额标准及效能标准。焦焕成称,各级机关在资源节约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机关能耗水平还很高,能效指标还很低,节能潜力还很大。

  ·聚焦公务员法

  在公务员法制定过程中,公务员范围是讨论最激烈的热点。有专家建议参照西方国家的划分方法,把公务员定义为政府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解读

  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该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57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1993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一出台就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关乎我国六百万公务员的根本利益。作为行政管理的主体,公务员们比任何领域和阶层的人更关心这部法律的宗旨和内容,比任何学术权威更有品评该法的发言权。因此,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们来到他们中间。

  公务员的概念该如何定义?公务员要不要绝对服从上级?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要不要与企业挂钩?公务员职位如何做出分类?公务员退休年龄能否有所变化?对这些问题,广大公务员用他们质朴的话语和亲身的体会做了新的诠释,也使我们从另一个层面对公务员法有了全新的感受:抽象的条文变得具体,原则的内容变得充实,而这不也正是一部法律在实施中得到良好认同的标志吗?(综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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