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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年人尽量减少高峰期出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21 南方都市报

  ■论吧

  近日有媒体报道,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对老年人乘车不予优待,必须全额付费。记者昨日向市交委和市老龄委求证时,两部门都否认将酝酿出台限时优惠政策。但是老人优惠乘车政策实施中产生的矛盾依然是市民关注的问题。

  罗斯丁(本报记者):曾有调查表明:自广州实行老人优惠乘车后,公交公司的营收减少了10%—12%。究竟高峰期老人出行是否严重影响了公交车的正常运营和上班族的出行?是否有必要以“收费政策”来限制老人高峰出行?老人家是否应该适当为年轻人考虑?

  陈永洪(广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常务秘书长):优惠老年乘客,必然会导致公交公司的营收减少,但不至于影响到公交车正常运营。广州市还不需要以“收费政策”来限制老人高峰出行。公交企业最头痛的是,老人免费乘车受伤谁埋单?有数据显示,去年广州市发生免费乘车老人受伤事件188宗,公交公司赔偿金额高达142万元。公交公司的收入减少,还要承担客伤事故赔偿,容易挫伤公交公司的积极性。

  姜明德(普通市民):广州市虽然不需要以“收费政策”来限制老人高峰出行,但需要借此分流,引导老人家在非高峰期出行。老人喜欢晨练、买菜、结伴逛街、游玩等等,这都是很好的生活方式,但是他们没有必要跟年轻人在高峰期挤公交车。万一摔伤了,子女会更担心。

  任平(暨南大学数学系退休教授):人上了年纪,手脚就没那么灵敏,容易摔伤。年轻人工作压力大,也累,老人家就没必要插上一腿。但是我也反对政府部门明确限制老年人出行时段。建议呼吁老年人尽量减少在高峰期出行。

  罗斯丁:一些老人对查验证件表现敏感,时有转借证件等行为,这类冲突令公交司机深为头疼。

  任平:钱箱内的票款与司机的工资直接挂钩,持半价或者全免老人证的老人越多,司机的收入会大大减少。久而久之,司机对老人发“白眼”。有些司机看到赶车的老人家,一般都不会等的,直接把车开走。不过这些司机都是少数。希望实行IC老人卡后,卡内有记录,老人家就不用受司机的“白眼”了。

  罗斯丁:从2001年实施《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以来,关于老人免费乘车的问题时有争论,譬如多少岁才能免费乘车,“老人限时优惠乘车”,诸位对此怎么看?

  刘先生(公交系统业内人士):去年,针对老年人免费乘车出现的问题,广州市交通部门曾经调研过,是否考虑在上下班高峰期不让老人享受优惠。虽然车费只是几元钱,但对部分生活困难的老人来说,是足以影响他们生活质量的大事。再说,每个人总有老去的那一天,老年人优惠乘车体现了人性化的关怀。如果设定时间限制老年人乘车,我认为实质上是一个倒退。

  任平:坦率说,广州市老年人优惠乘车是一项好政策,但是脱离了自己的实情。每一项政策的出台必须与经济实力合一的。香港的经济比广州发达,它也只是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没有免费乘车的。广州市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费乘车,这超越了广州市经济基础。如果政府部门想收回这项优惠政策,或者作出限制时段,负作用更大。结果是好事情变坏事情,招来骂声一片。

  姜明德:设定限制时间,并不是一个倒退,而是使这项措施更趋合理。政策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解决。老人家在上下班高峰期乘车,容易受伤,必须设定限制时间,避免老人家受伤。包括实行IC公交老人卡,亦是为了让老人家更顺心,避免老人家被人讥笑。

  罗斯丁:出现如此多的争论,政府方面是否需要检讨,对公共事业的投入是否不够?

  任平:有人戏称老年人优惠乘车是“政府请客,公交公司埋单”,这说明什么问题呢?政府在这项政策方面是缺位的,这一做法欠考虑。广州市在一些政策方面是比较轻率的,影响到民心。如老年人分时段优惠乘车、住宅禁商、小区路要不要放开等等。天河南住宅经商一禁一放,损失最大的是商家和老百姓。由于政府缺位,老年人优惠乘车的责任推给了企业,企业又部分转嫁给司机,造成司机与老年人之间的矛盾。

  姜明德:我认为政府、公交企业和老人三方面的责权利都应该明确。老年人优惠乘车的规定出台后,还应该细化具体细则。政府给予公交企业优惠政策也是一种扶持,而承担着社会公共责任的公交公司,其盈利状态一直都是不透明,是否存在将老年人优惠乘车的成本转嫁到其他乘客的身上呢?没有哪家企业宁愿亏损经营的。

  陈永洪:政府体谅公交企业更重要。现阶段解决老年人乘车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实行IC卡。初步方案是要求65岁以上免费乘车的老人购买“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办一张40元的IC卡,其中20元是卡的工本费,另外20元是老年人两年乘车险的保险金。IC卡的费用原则上由老年人自己出,“五保户”、低保人士等可以申请政府补助或者由企业支持。

  任平:实行IC卡是有必要,但是不赞成强制老人家购买“乘车意外伤害保险”,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无论优待与否,乘客上车后,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一旦出现客伤事故,公交企业不应因为免费而免责,应负责承担保险费用。

  罗斯丁:我们看到,建设部近期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要求政府部门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希望政府能确实对公交事业增加投入,解决老人乘车产生的种种问题。

  图:

  漫画/Oldcake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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