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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如何应对药价“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3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燕农

  一支相同产地、规格、品牌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而福建省寿宁县医院却售价28.92元,高出药店64倍多。县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县医院经营的注射液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招标采购药品(11月14日《珠江晚报》)。

  药品流通领域的问题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就在今年“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指出:“在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存在着太多的黑幕,这是导致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在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后,由于大量管理机构的介入,药厂和药商的“公关”对象从医院内部扩展到了相关主管人员。一方面,“公关”导致药品招标失去了应有的功效;另一方面,这个过程增加的成本使药价虚高变本加厉。

  就在本月12日,卫生部表示,全国医疗改革试点工作拟明年初展开,以基本医疗系统覆盖90%的人群,并为其至少负担一半的医疗费用为整体目标。但是,在虚高的药价面前,“至少负担一半的医疗费用”能否根本解决看病贵甚至看不起病的问题,值得杞人忧天。

  设若一个医疗过程原本需要5000元,医保负担一半即患者承担2500元,尚可勉强支付得起;而按照“近年来我国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增一倍多”的说法,医疗费暴涨到了1万元,患者仍要支付5000元。所以,在新一轮医改中,不止要实现医保的广覆盖和多支付,还应彻底治理药价虚高和医院乱收费,否则,“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很容易成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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