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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万亩公益林实施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1:1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实习生洪南颖记者黄剑跃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获悉,今年我市对219万亩重点公益林全面实施了补偿政策,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亩7元提高到了8元。慈溪、余姚、镇海等市(区)已将县级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效益补偿范围,鄞州区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1元,宁海白溪水库从水资源费和发电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使生态林补偿标准达到了20元。

  据悉,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为301.8万亩,占全市有林地面积50.4%,其中重点公益林面积为219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面积82.8万亩。从今年起,我市还将每年投入1752万元用于重点公益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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