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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突然开门车手摔死水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3:3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王海波)外地大卡车行驶时突然停车打开车门,紧跟其后的一骑单车男子避让不及惊慌中跌进水沟摔死。交警部门鉴定认为车主负次要责任。死者家属将卡车车主告上法院要求赔偿4.8万元。但车主以两车未发生碰撞为由,不肯赔偿,还要求原告赔偿因车辆被扣造成的经济损失。昨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据悉,今年3月,死者梁某骑着自行车在番禺区大同镇一单行道上逆向行驶。梁某前

面还有一辆外地大卡车也逆向行驶。卡车突然停车,车上一人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车门打开时,梁某从后面骑自行车驶到,因其自行车没有车闸,惊慌之余连人带车摔下路边水沟,顿时昏死过去。卡车上的人急忙将梁某送到番禺区鱼窝头镇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现场扣留了肇事卡车,根据现场的勘察情况,交警认为卡车和自行车都是违章行驶,卡车在违章停车并突然开门时没有看清路边情况,因为疏忽导致梁某受惊吓摔死,卡车车主应对梁某的死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卡车与自行车没有发生碰撞,是梁某遇紧急情况惊吓过度而自己摔死的。所以交警在责任事故认定书上下的结论是:梁某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卡车车主负次要责任。

  据梁某的侄子称,因肇事卡车被扣留,卡车车主曾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赔偿事宜,并同意赔偿3.8万元给死者家属。可是双方签好协议,卡车车主领回卡车后,却翻脸不同意私了,让死者家属到法院去告他。死者家属因此将卡车车主告上法庭,索赔4.8万元。

  昨天,番禺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卡车车主的代理人认为,卡车没有碰到自行车,就不算交通事故,车主不应对梁某的死负责,因此无须赔偿。不但如此,车主还要死者家属赔偿因卡车被扣而耽误的经济损失。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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