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偷盗图书一千册领来刑期一年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5:59 桂龙新闻网

  桂龙网11月15日灵川讯 通讯员 喻和石报道:刚初中毕业的粟某,不是想从书中吸取更多的知识,而是打起了盗窃自己小学母校图书室图书的主意,并先后两次将六编织袋图书盗走,造成了学校一千多册图书遗失。粟某的行为最终触犯了刑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2004年,家住灵川县九屋镇塘社村三队的粟某,年仅17岁,初中刚毕业的他见放署

假后的塘社小学十分冷清,学校图书室里的图书假后几乎无人看管,于是他便有了“想法”。2004年8月11日晚上7时30分,粟某携带撬棍、编织袋等作案工具,窜到塘社小学图书室,用撬棍撬开挂锁,盗窃了该校图书室所有的图书共计1144册,价值人民币3295.23元,并分别将盗窃的图书装入六个编织袋中,藏于该校一间闲置的空房内,准备第二天运走。没想到第二天被人发现了,该校一周姓的教师将六编织袋图书暂存在自己的宿舍内。贼心不死的粟某于同月17日晚再次来到塘社小学,将周姓教师的宿舍撬开,又将六编织袋图书盗走,并藏匿于该校围墙外的柚子树下。后六袋图书被遗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粟某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的原则,近日,灵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来源:桂龙网责编:梁凯昌作者:喻和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