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20次阻施工 五村民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0:25 东南快报

  本报讯因对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以敲锣打鼓为号,组织鼓动村民阻挠施工,致使工程被迫停工二十多次(详见本报2005年8月12日《厦门5村民被指扰乱社会》)。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五名“带头人”中的陈成(化名)有期徒刑3年,其余四人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成等五人因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征地

赔偿有异议,2005年2月14日上午与村民到工地现场阻挠施工。之后,五人经过组织策划,约定以敲锣打鼓为号,在2005年2月14日到3月22日期间,组织村民二十余次聚众到工地阻挠施工,致使该工地施工单位和金龙公司损失惨重。

  法院认为,陈成等五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