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次阻施工 五村民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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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0:2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因对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以敲锣打鼓为号,组织鼓动村民阻挠施工,致使工程被迫停工二十多次(详见本报2005年8月12日《厦门5村民被指扰乱社会》)。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五名“带头人”中的陈成(化名)有期徒刑3年,其余四人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成等五人因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征地 赔偿有异议,2005年2月14日上午与村民到工地现场阻挠施工。之后,五人经过组织策划,约定以敲锣打鼓为号,在2005年2月14日到3月22日期间,组织村民二十余次聚众到工地阻挠施工,致使该工地施工单位和金龙公司损失惨重。法院认为,陈成等五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