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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户居民讨要采光权》追踪:二审法院驳回居民诉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2:28 燕赵都市报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因为新规划建设的房屋影响了相邻居民楼一楼的采光、通风、视线、地下排水等,受影响的3户居民将承德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本报于9月27日第5版报道)。最近,承德市中院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下达了判决书,驳回了3户居民的上诉,维持原判。对于二审法院的判决,3户居民表示,他们会找有关部门,将官司进行到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004年10月12日,承德市规划局以落实市委(2002)39号文件精神、建温家沟街道居委会办公用房、老年活动室为名,将老干部楼前一平房原址处审批为建房用地。批建的房距老干部楼仅6米远。共分两层,地下一层高3米,地上一层高5米。在今年1月份拆除该处的小棚时,被遮光的三户居民找到市规划局了解情况后得知,所建房的高度室内比老干部楼一层室内地坪低1.76米,檐口高比老干部楼一层室内地坪高3.24米,已影响了一楼的采光。

  经各方协调无果后,今年4月20日,冯某等3户居民依法向双桥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将承德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承德市规划局辩称,所批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和老年人活动室与北侧老干部楼最小间距为5.9米,现为6米,按规范标准,侧面间距最小应为6米,符合规范标准。冯某等3户居民称,实际上,老干部楼与所批建的楼是正面距离,并非侧面,规划局从中偷换了概念。一审法院审理后,在查明事实的叙述中称“(所批建楼)距北侧温家沟老干部楼6米”,最终没有支持冯等3户居民的诉请。冯等人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

  11月8日,在法院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冯等人拿回了判决书,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冯某等人表示,他们不会服这个判决结果,会将官司进行到底,直至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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