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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肉”有了明确处罚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3: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王铭婧)“注水肉”将有明确的处罚标准,违规运输肉制品也有望遭到处罚……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南京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近日对2001年施行的《南京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准备上报市人大明年的立法计划。

  据该市屠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同老的《管理办法》相比,修改稿增加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对“注水肉”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标准。标准细化到屠宰、运输以及销售各个环节发

现“注水肉”后,对相关责任人应采取的处罚措施。二是增加了对违法运输的处罚。三是将牛、羊肉屠宰管理的相关条款也一并纳入其中。此外,修改稿还对屠宰审批权限、农民自宰自食猪肉等规定做了修改。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6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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