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扬州众律师拯救偷车少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许尽义通讯员沈思新维思)流浪少年在江都、广陵、南京、无锡等地盗窃了十余辆汽车,扬州市维扬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介入,合力为案件“把脉”,成功为这起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徐州流浪少年马某自幼丧失双亲,因为是超生从来没有报过户口,在外流浪了七八年的他一直搞不清楚自己的确切年龄。一次偶然的机会,马某在一修车铺看人修理汽车,对

汽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天天蹲在修车铺“学艺”。在狐朋狗友的影响下,年少无知的马某动了偷一辆汽车开开的念头,考虑到面包车“地方”大一点方便睡觉,马某第一次在扬州市区曲江小商品市场附近停车场用撬窗、搭火的方法偷了一辆面包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从今年1月份起,马某在短短的4个月时间里,利用撬窗、搭火的方式在江都、广陵、南京、无锡等地盗窃了十余辆汽车,最终落入法网。

  接到案件后,扬州市维扬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了三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四个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及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人员组成的案件合议小组,合力为案件“把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定马某犯盗窃罪,虽然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但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最后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6日第十一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