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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征婚引发名誉权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崔起谭健民时恒雨)连云港市新浦区某幼儿园门前出现的一张字报引来了群众围观,数日后该幼儿园教师宋某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书写字报的王某告上法庭。日前,新浦法院成功调解了该案,被告王某书面保证不再影响原告的生活,原告宋某则表示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去年10月,已年届30岁的王某在上网时偶然点击到一征婚网站,一名“未婚”女性

宋某的条件及征婚要求与自己的择偶标准十分相符,于是其主动与宋某联系,并约好时间相见,相见后王某对宋某一见钟情,二人迅速坠入爱河。在随后的交往中,宋某以种种理由从王某处借了8000余元人民币。谁知今年3月份,宋某突然提出绝交,王某经调查得知,宋某已婚,并有一个9岁的孩子,得知受骗的王某多次到宋某处要钱,但均被宋某回绝,一气之下,王某找来一张白纸将自己的“爱情悲剧”写到纸上,并在宋某单位的门口进行展示。宋某认为此举让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犯,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赔偿其精神损害费2000元。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后,在大量调解工作的促使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可轻信网络上、短信上的陌生人,对于互联网上的信息要注意甄别,切莫陷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6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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