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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聊人群调查:女教师裸聊被要挟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11月14日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目前,警方已接到群众举报的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俗称“裸聊”)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有效线索1600余条,破获相关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1人,处理涉案人员370人。

  此前,越来越多的色情“裸聊”已引起公安部和有关部门高层的注意。从9月28日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利用“裸聊”等从事淫

秽色情活动的专项行动。近日,记者对色情“裸聊”进行调查。女教师“火焰”因“裸聊”被要挟强奸2

  005年2月9日晚22时许,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女教师“火焰”(网名)在外面喝过酒后,回到家中上网,与网友王某聊天。

  其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先通过甜言蜜语获取“火焰”信任,然后再用脱衣服进行视频表演的方式诱使“火焰”在家中裸体。之后,王某利用专用视频软件将“火焰”宽衣解带脱衣的过程,偷录成视频资料。

  两天后,王某将此视频资料通过网上视频连线让“火焰”观看,这给“火焰”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当天下午15时,“火焰”将王某约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某大酒店506房间,要求王某将视频资料删除。王某即以此相威胁,强迫“火焰”与其发生两次性关系。

  2月27日,痛苦不堪的“火焰”无奈之下,向海拉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目前,王某已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3年。谁在“裸聊”?谁在操纵?

  记者综合警方破获的众多“裸聊”案件分析,“裸聊”人群主要有3种构成:一是精神空虚,为了追求自身的感官刺激;二是开办色情裸聊网站和组织色情淫秽表演的不法分子,为吸引网站人气和点击数,以吸引广告(如性用品广告),也就是以牟利为目的者;三是以“裸聊”为诱惑,搞网络诈骗和实施其他网络犯罪者(如诱奸)。绝大多数网民都是被一步一步操纵、诱惑进行‘裸聊”的。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副处长秦锐分析说,类似这样的网站经营形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主要是以聊天和色情表演为诱惑,吸引游客进入聊天室内进行观看。若游客要继续观看进一步的淫秽、色情表演内容,则必须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注册成为VIP会员。有社会学家认为,网络色情犯罪虽然没有凶杀案那样血腥,但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尤其是对青少年。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健康的网络环境关系到整个下一代的成长。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6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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