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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女写真照片成广告 男友不堪压力闹分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许尽义通讯员沈思新张广志)自己的写真照片莫名被影楼“出样”悬挂,最终连男友都因此告吹。11月9日,江苏宝应县消协成功调处了这起因商家侵犯消费者肖像权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家住宝应县的贺某,去年底于某婚纱影楼拍摄了一张写真照,因为是数码相机拍摄,商家未能提供底片,贺某只是付款后取回了相片。不久前,贺某从朋友处得知,她的写真

照片在该影楼店堂内“出样”悬挂。自己私人的写真照片被影楼当成宣传广告,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在工作单位更是传得沸沸扬扬,连男朋友都和贺某为此分手,因此贺某要求影楼给个说法,同时向县消协投诉。

  县消费者协会调委会在接到投诉后,到该影楼调查取证,发现该影楼以赢利为目的,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消费者写真照悬挂宣传,对消费者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影楼业主承认错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面给予道歉,并一次性赔偿贺某680元。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6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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