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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司法文明的窗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3:4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有纠纷,找法官;有困难,找法院;法院是最公正、最廉政、最讲理的地方。”这是很多当事人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的评价。

  镜湖区人民法院十分注重抓司法文明的建设,他们制定并完善了从队伍建设到审判管理,从工作规范到司法礼仪的100余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全院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对法官居中裁判、审判公正、平等、独立等现代司法理念的教育和树立。自觉抵制部门和地方保护

主义,对兄弟法院难于执行的“骨头案件”,无论是上级法院指定还是外地法院委托,镜湖区法院均不推不诿、认真执行,今年共收此类案件62件,已执结了45件。

  为增强司法的公信力,镜湖区法院尤其注重司法廉洁的制度建设。坚持每年初在当地的报刊上登载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人员廉洁司法方面的监督。对经举报有以上现象查实者,实行“一票否决”,调离审判岗位。2004年初,镜湖区法院实行了“公正廉洁责任基金”制度,将每月发放给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各类津贴按一定比例存入个人廉洁责任基金账户,如果在任职期间无违反相关规定的,在其本人退休或调离本院工作后,分3年返还给本人。

  镜湖区法院人文化的优质司法服务涵盖了每一个司法活动的细节:推出、完善了42项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开通24小时便民立案电话、24小时便民执行电话,实行网上立案、函件立案,设立司法便民流动车,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办理立案手续,为当事人依法进行诉前保全;立案大厅配备导诉员,全面实现“一站式”服务,实行“立案首问负责制”,开辟简易案件“特别通道”,设立专用窗口专人负责,公开向当事人承诺,做到在半个小时内完成所有立案手续,并使当事人立即知道开庭日期、地点和大致结案的期限。进一步完善了“假日法庭”,全方位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对特困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以及孤寡老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前来诉讼的案件,一律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本报记者王根喜沈宫石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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