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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鄱时评:从三起记者被殴事件说开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4:15 大江网-江西日报

  王中平

  短短27天时间,就三次听到记者被人殴打的消息。

  先是10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新闻中心一位记者,在塔城市拍摄当地警察粗暴执法场面时,遭到警察的阻挠和殴打。继而是10月20日,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一名交警
大队长,为发泄对一篇有关当地交警乱收费问题之批评报道的不满,召集30多名正在值勤的交警冲击台州晚报,并强行将该报一位副总编从五楼挟持至楼下塞进警车。再是第六个中国记者节当天的11月8日,九江日报一位记者因制止城管人员的野蛮执法行为,竟在报社大门口遭到对方的群殴,闻讯赶来劝阻的多名记者也遭到拳打脚踢。可以说,这些被殴记者均无任何过错,他们有的是在履行应尽职责,记录实情;有的是在进行舆论监督,揭露弊端;有的是在维护社会正义,制止歪风,皆可谓尽职尽责的好记者。

  恪尽职守、疾恶如仇、仗义执言的记者,惹些麻烦官司,遭人嫉恨找茬,甚至被人拳脚相向,此类事时有耳闻,不足为奇。原因在于他们知政策、懂法律、明事理,其监督和报道常会戳到不法之徒的要害之处,故而难免使之恼羞成怒、怀恨在心、寻机报复。

  不过,近日发生的三起事件,却特别引人关注。因为,行凶者既不是流氓地痞,也并非无良商人,更不是黑社会“老大”,而是知规懂法且手握权力的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常理,记者与他们,本都是国家法律、人民利益、社会正义与和谐的维护者。记者对其行为的监督和批评,也是出于爱护和帮助的目的,有关人员理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予以正确面对。然而,在这三起事件中,相关人员却非如此,他们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记者大打出手。何以这般?把其“脉”诊其“病”,便可发现这些人是患上了“狂妄症”:手中掌握了一点权力,便狂妄自大起来,不知道天高地厚,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权力是谁给的,忘记了应该为谁服务,故而遇着不顺意之事,听到不顺耳之声,便会无所顾忌、野蛮粗暴行事。他们对记者尚且如此,平时对其他老百姓又会怎样就更可想而知了。尽管,这些人在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中属于极少数,但却是胆大妄为、执法犯法、影响极坏的害群之马,其行为往往会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倘若听之任之,必将贻害无穷。因此,对这些人决不可宽容姑息,必须进行严肃的教育和整治;对于情节恶劣者,则应坚决将其驱逐出行政执法队伍。

  令人略感欣慰的是,有关事发地的党委和政府,大多认识到殴打记者事件的严重性,做出了迅速的反应。在台州,事发数小时后,那名大队长即被停职,几天后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调离交警岗位;台州市委还专门发文,表示坚决支持新闻媒体正常的舆论监督,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在九江,事发当日,九江市浔阳区委、区政府便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在查清事实后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并立即派人前往报社向被打记者道歉。这些“紧急”措施,无疑值得肯定。但这还不够,尚需深刻反思,想一想领导工作存在哪些不足,查一查思想教育存在哪些缺失,找一找管理措施还有哪些漏洞,以求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打造出思想好、纪律严、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否则,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就可能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尴尬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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