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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经济适用房制定最高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4:30 山西日报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郭丹) 我省经济适用房有了最高限价。今天,省物价局公布了全省11个市的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享受了国家的种种优惠政策,但很多开发商却不以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出售,使很多中低收入家庭难以享受到国家政策的好处。比如,从1998年起,太原市就通过土地划拨、以政府建设的方式,开发了兴华北小区、汇丰苑等几个经济适用房小区,

价格最低时只有800元/平方米。但近年来,经济适用房已经变了味,价格越来越高,有的甚至达到2500元/平方米。

  此次省物价局公布经济适用房价格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就是要规范经济适用房市场。指导价将于12月1日起执行,11个市都要严格执行,凡各市突破指导价的,需报省物价局审批。对销售企业突破省规定指导价格未经省物价局审批擅自执行的和不按明码标价公示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

  公布的11个市的经济适用房指导价中,多层是指6层及6层以下住宅楼,高层是指7层及7层以上住宅楼。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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