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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 通报七起破坏自然保护区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6: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孙秀艳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了7起破坏自然保护区的典型违法案件。他表示,环保总局将坚决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这7起典型违法案件是:内蒙古九峰山省(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众多采煤企业违法生产、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大面积种植速生丰产林

案件;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开展水产品养殖活动案件;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发建设小水电站案件;云南绿春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建设水电站案件;内蒙古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空中索道和旱地滑道等旅游设施案件;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法建设交通设施案件。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6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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