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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打桶水 罚款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6: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11月15日电记者李刚报道:在广州白云山上打一桶水,也可能被罚款?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引起了各方关注。《草案》规定,景区内全面禁止抽取地下水和取用地表水,不仅商业性取水将被严格禁止,市民取地表水自用也将被处20—50元罚款。现在,《草案》已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等待批准。

  白云山为广州标志性风景名胜区,也是对广州市区“小气候”起重要调节作用的“绿肺”,山涧清泉、流云飞瀑原为山上一景。山好水好,打白云山山泉水主意的人自然也就不会少。据白云山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最多的时候环绕白云山有10多家桶装水厂取水销售,而带着大瓶小桶上山取水的市民更是络绎不绝,有些甚至不惜破坏山上植被,深挖取水。如果这样过度取水得不到有效抑制,白云山泉将面临断流。2002年管理方开始限制上山取水,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景区内原有48个取水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管理方只能采取措施对其中一批进行封堵。

  据介绍,广州本次强调对白云山水源的保护,重点还是落在禁止取水用于商业性活动方面。《草案》规定,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立的水厂和抽水设施,应当限期关闭或停止使用;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撤回行政许可,并可依法给予补偿。违规取水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但在审议时引起人大代表和市民争议的,还是市民取用地表水自用也将被处20—50元罚款的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谢庆牛说,相对于水厂、宾馆、酒楼,市民上白云山取水其实量很小。也有人大代表表示,广州市民上白云山打水求吉利几乎成了一种风俗,《草案》一例禁止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有市民认为,根据这些条文,游客累了渴了在山涧掬口水洗个脸也将面临罚款,这有点过于严苛,该《草案》还应该进一步细化。

  而管理方认为,2002年以前上山取水人数每年以20%速度递增,2001年全年达到1400万人次(平均每天约4万人次),如不采取措施将成为极大的管理难题。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草案》时,对个人取地表水自用处罚的规定在措辞上做了修改,增加了“应当予以劝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条件,但仍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在广州人的生活中,一些风味小吃与白云山泉水息息相关,白云猪手、白云凤爪、山水豆腐、沙河粉……它们以取白云山泉水制作为正宗。有的风味小吃经营者表示,一旦白云山全面禁止取水,他们不得不另觅它途。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6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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