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构建首善之区的优秀警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6: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毛磊黄庆畅

  “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效集中体现在公正执法上,而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也主要集中在执法问题上。从这个层面上讲,集中整改突出问题就是提高执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做到让群众满意;从另一个层面看,当前存在的执法问题,很多是源于治国理政方式重大调整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我

们在制度和机制的完善上相对‘滞后’,因此,必须加强整改规范。”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马振川11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多方联动查找问题

  [新闻背景]北京市公安局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去年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采取监督措施11146件次;追究办案人及主管领导过错责任389人次。初步形成包括413件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体系。

  记者: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已半年有余,那么作为首善之区的公安机关有哪些举措呢?

  马振川:对于首都公安机关来说,整改是一次彻底的查摆、全面的检验,也是适应“新北京、新奥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现实要求,是整体提高执法能力的一个契机。

  要规范首先得摸清队伍的执法现状,找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选好整改的突破口。我们广泛调动外部监督力量,收集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汇总先进性教育活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些类型:受理刑事、行政案件不及时;办理伤害类案件存在周期过长甚至久拖不决;涉案款物扣押、移送、保管、发还不当;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前的工作审查不规范;法医鉴定不及时影响案件处理;在日常窗口接待工作中存在态度简单、粗暴;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拖延、苛求;在监所管理中,不按规定保障被监管人通信、亲属会见权利;部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消防行政许可项目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审批的问题等。

  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新闻背景]北京公安机关确定了重点整改的9个部门和24个执法环节。市局从全局各系统、各单位承办的各类案件中,筛选、确定了600件重点案件挂账督办。目前,已办结596件,办结率为99.3%。

  记者:与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相比,执法工作还存在着哪些不适应?

  马振川: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我们本着突出重点、逐项整改的原则,结合先进性教育清理队伍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民警执法观念、执法素质上存在的问题;结合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反映强烈的重点涉法案件。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问题,细化各项整改措施。例如,交通管理部门在全面剖析、认真查摆的基础上,从执法依据、执法行为、交通组织、标志设施、事故办案等五个方面清理、确定了非现场执法告知环节不畅,部分道路限速标准以及交通标志、固定式违法行为监测设备设置不合理等13项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八规范一整治”措施,比如规范执法告知制度;规范占路停车位;认真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抓住关键提高素质

  [新闻背景]北京市公安局在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了实地专项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共采取执法检查措施4905件,其中,执法检查登记4424件,责令改正407件,执法检查通报74件。将“大接访”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发现的执法问题纳入执法质量考评。

  记者:对于一个有四五万民警,每年执法量一两千万的队伍来说,如何提高民警素质呢?

  马振川:执法是否规范,能力很关键。在执法效率、执法公正、执法透明上存在的问题,其产生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究其根本,还是我们的思想观念落后于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能力素质不适应首都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我们要把解决执法问题同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目前,我们正结合整改规范提高素质,如朝阳、海淀等分局研发和试点运行网上请示送案、网上填写和传输法律手续的电子审批送案系统;通州分局开展错案分析,通过实际案例警示民警,从而丰富办案手段、积累办案经验。

  着眼长远建章立制

  [新闻背景]针对执法难点抓规范,市公安交管局针对群众对交通违法处罚的意见、建议,制定了《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20余个执法工作规范。

  记者:北京是如何把各项公安执法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真正做到履行职务有职责、处理业务有规则、行使权力有制约、行为方式有规范、奖罚分明有依据呢?

  马振川:我们已建立起一整套以内部执法监督、执法办案检查通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为主干的监督制约体系。并向社会公开推出“规范文明执法30项措施”,内容涵盖了公安执法各个领域,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的主要环节,形成长效机制。在全国公安机关中率先推行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劳动教养案件公开聆询和治安案件公开调解,主动邀请律师参与相关案件处理,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制度、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规范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健全公安执法规范体系,建立执法行为长效机制。努力以现代法治理念为导引,抓紧修订、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二是构建执法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创新内容和形式,打牢规范执法的能力基础。三是构建制度体系,发挥制度在规范执法活动中的综合效能。按照“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循序渐进、狠抓落实”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评差促改、过错追究、警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制约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和落实的总体水平。四是健全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调整以执法质量为核心的综合考评体系,健全信息判研机制、案件查办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进一步推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6日第十五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