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练内功(执法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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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6: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国家森 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认识自我、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检察机关应抓住这次专项整改的良好机遇,从五个方面苦练内功。 在深入查摆和解决问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上苦练内功。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能够发现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是有觉悟、有水平、有力量的表现。对查找出的问题,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明确解决的措施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围绕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把整改的成果及时用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最近,我们在对已有制度梳理的基础上,制作了规范化建设教学片,详细介绍了业务的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要求全省检察人员真学、真懂、真用。把学习规范、执行规范和岗位练兵结合起来。 在转变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上苦练内功。从立法的角度讲,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综合了多方利益诉求,平衡了社会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我国的法治化,既承受着专制、集权等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又反映着当今社会利益多元化、观念复杂化的实际状况。从执法的角度讲,在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经常出现社会的复杂性与法律的滞后性的矛盾,要求我们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遵循立法精神,依据基本法理,辩证地认识和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数量与质量、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等方面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机关,必须强化人权保护和程序正义的观念,进一步实现由实体本位向程序本位,由口供本位向证据本位,由客观真实本位向法律真实本位,由国家本位向国家、社会、个人“三位一体”本位的转变,更好地维护法制尊严和公平正义。要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依托,将思维方式的转变寓于每日每时、大量的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执法活动中去,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 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锤炼过硬政治素质上苦练内功。检察机关是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上过硬是检察人员的立身之本,也是最起码的要求。因此,必须把提高领导班子和队伍的政治素质摆在首位。讲政治,努力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讲党性,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经常分析工作进程的发展变化,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善于把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打造自己的特色和亮点;讲廉洁,确保不出问题。 在强化业务素质训练,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上苦练内功。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官必须技高一筹,必须在业务上比别人更精通、更全面。我们从领导做起,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带头学习法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业务上胜任工作。坚持大力开展正规化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基层院检察长和全体检察官进行轮训。执法办案人员从ABC抓起,系统学习基本法律和检察业务知识,深入研究侦查预审、审查证据、适用法律、认定犯罪、法律文书制作等具体执法问题,提高办案能力。强化岗位练兵,干什么学什么,学什么精什么;带着在专项整改中找出的突出问题学,针对自己在业务上的不足练,人人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素质和应用水平上苦练内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集办公、办案和队伍管理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信息平台,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管理的进程,使信息技术更加充分地应用到队伍、业务建设上,以信息化提升规范化建设的水平。推行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网上教育培训、网上考核和网上检务公开,开发网上研讨、网上日志、检察长信箱等功能,实现干部人事管理和“三个体系”建设情况的网上即时调度,用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快速发展。 (作者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6日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