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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的车辆拿钱就放行?》新闻后续 交通局停止和停车场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6: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11月12日,本报A11版以《违规的车辆拿钱就放行?》为题,报道了郑州市二七区交通局在万客来附近查扣涉嫌违规参与营运的车辆后,却被停车场私自还给了当事人。昨天,该事件有了新进展,区交通局停止和该停车场合作,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当事人。

  11月14日下午,郑州市二七区交通局稽查大队大队长邵国军来到本报就该事件

做出说明,邵国军说,在当天看到报道后,区交通局对此事非常重视,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当时稽查人员查扣了朱先生的车辆后,朱先生通过中间人要走了车辆,违反正常的处理程序规定,主要是长龙停车场的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目前,区交通局已经做出决定,让停车场的负责人写出检查,停止与其合作关系,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当事人,对收费的人员进行处理。□记者潘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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