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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施工“主管”必须押证施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6: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李兴明)为杜绝挂靠、一证多岗现象,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昨日,市建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实施押证施工的通知》,并从即日起施行。通知要求,今后凡在五城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工建设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都须统一实施押证施工。

  同时,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将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上交市建委,换发由市建委统一制作的《项目经理施工胸牌》和《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理胸牌》,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胸牌和验收合格证明退还其资质证书。

  凡伪造、涂改、出卖或转让《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留资质证书、罚款或取消资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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