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按时供暖就是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7:0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静涛)“在供暖方面,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消协投诉。”昨日是供暖第一天,西安市消协根据往年的投诉情况,就供暖维权给消费者支招,以维护消费者在供暖中的合法权益。

  消协:难保证温度也是侵权

  据统计,本报接到的有关供暖方面的投诉已达上百起。记者发现,消费者主要反映小区是否应按时供暖问题。西安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马世群表示,按照国家对供暖时间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各小区等单位应保证正常供暖,如不按时供暖,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消费者有权找物业管理部门说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

  同时,由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对暖气的温度有统一规定,而一些集中式供暖的温度标准也执行的是行业标准,针对这一方面的反映和投诉,马世群认为,这种情况应从两个方面来看。采用集中式供暖的,供暖部门达不到承诺温度的,消费者可向消协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对小区自己采暖的,多数人反映供暖温度偏低的,小区就应该积极听取,延长供暖时间或改善供暖设施,以保障市民温暖过冬。对此他建议,供暖单位可以参照有关行业标准,向消费者供暖。

  消费者可投诉、申诉甚至起诉

  “如果是小区本身没有供暖,还要收取供暖费用,按照公平交易原则,作为经营者,不仅仅是一般的侵权行为,而且是严重违法行为,并且是对消费者人格歧视。”针对这种反映,马世群主任说。

  而对个别消费者由于出差或者经济等原因,不需要供暖的,供暖单位要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通过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到一户一表。作为消费者,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体谅物业公司的难处。

  西安市消协建议,根据供暖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消费者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有关维权部门投诉、申诉,甚至直接向法院起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