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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不服学校处分可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7:2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张茧 实习生董雪雄)近日,我省成立了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今后,在校大学生不服学校处分,可向该机构提出申诉。此举对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教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申诉处理委员会由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校法学教授及从事多年教育管理的专家担任。该机构的工作职能职责主要是:受理学生申诉;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

取证,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审查学校的处理是否合法与适当,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申诉人。学生对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做出退学处理不服的,或对学校作出的违规、违纪处分不服的,均可提出申诉。省教育厅相关人士提醒普通高校学生,提起申诉,应当按要求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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