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不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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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7:3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本来应该在9月底拿到自家购买的商品房,可由于开发商——南京宇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已和南京江东地产公司合并)没有出具应当具备的相关材料,维权意识较强的李女士拒绝收房。拖了近一个半月,房子是拿到了,可开发商违约应付的违约金却一直没有拿到。 今年8月底,李女士购买了双桥门附近的宇秦园小区中的一套房子。由于是准现房销 售,一个月后,开发商就通知李女士收房。但在收房现场,开发商并没有按照规定出具《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五项材料。 李女士学过法律,认为当时开发商还不具备交房的条件,拒绝收房。 过了一个半月,李女士再次找到开发商,这一次开发商出具了《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虽然五证不全,但李女士急于收房,便没有继续拒绝了。但当她找开发商索要这一个半月的违约赔偿金时,开发商却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记者联系了江东房地产公司,其工作人员称负责人还不清楚这件事,他们会将此事上报,其负责销售的马经理得知此事后,表示愿意尽快与李女士协商解决。(柏琳) (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