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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警示:提防冬季购药的3大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8:21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1月15日专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提醒消费者:警惕冬季购药有3大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冬季是各种慢性病复发期,一些不法商贩采用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推销药品,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较大的用药安全隐患,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冬季购药要特别警惕3大陷阱:

  陷阱一:免费送药有陷阱。在一些大中城市的部分公园、药店等地,一些不法人员利用晨练或消费者买药时机,专门向老年人散发传单,通过车接车送、赠送药品或礼品、邀请参加讲座和展会等,现场销售所谓的“药品”。消委指出,无证销售药品属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其赠送和销售的“药品”大多为假劣药品,或者是用保健食品冒充药品。

  陷阱二:听信虚假宣传,盲目跟风购药。不法商贩有一种行骗的伎俩:一部分人对某种“药品”信誓旦旦地承诺疗效,夸大治疗作用;另一部分人即假装争相购买,引诱迷惑消费者盲目购药。如果消费者听信虚假宣传,盲目跟风购药,轻则浪费钱财,重则药不对症,延误病情,损害身体。

  陷阱三:以义诊为名推销药品及医疗器械。在一些大中城市城区的社区及部分药店入口处,有些医药商搞所谓的免费检测血糖、血压以及针灸、拔罐等服务项目,并推销一些市面上少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消委认为,义诊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活动应当提倡,但是这些假冒义诊之名,实则是为了推销药品及医疗器械,误导消费者。况且在路边进行针灸、拔罐、检测血糖等,存在健康安全隐患。而且,推销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价格昂贵,来源不明确,质量难以保证,加之推销者大多没有固定的场所和单位,一旦发生事故,受损害的只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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