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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个案监督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8:39 淄博新闻网

  近日,高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司法个案监督办法》。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的又一新举措。该《办法》对个案监督的主体、原则、范围、程序和责任追究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司法机关办理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而不纠正、应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查处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案件,由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初查,为人大常委会发出《个案监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组织调查组或者决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供依据。 (董

卫星 张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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