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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民间维权的大旗还能打多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8:54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1月15日专电(记者彭勇)自1995年王海擎起个人打假的大旗以来,有关职业打假人的消息就一直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近日一则发生在深圳的新闻再度让职业打假人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一时间,围绕知假买假算不算真正的消费行为,职业打假是否应该被叫停,应该如何看待职业打假人等问题的争论沸沸扬扬。

  知假买假遭遇法院叫停

  冯志波,湖北省天门市人,从1997年起开始个人打假生涯,1999年被媒体评为“中国个人打假二十人”之一。不久前与人合办“楚天维权网”,将打假重点指向“绿色食品”,在湖北等地法院起诉商家销售假冒绿色食品,要求商家退一赔一,大多获得法院支持。

  今年3月,冯志波与合作伙伴来到深圳,在深圳沃尔玛商场一口气买下“诺米山”牌黑木耳、“洪门”土鸡蛋等十多种商品,以其中5种商品冒用绿色标志、涉嫌欺诈消费者为由,将沃尔玛商场告上罗湖区法院,要求商场退一赔一。随后,冯志波又将眼光盯向深圳颇有影响的大型超市华润万家,以其销售的“力保”牌保健饮料等8种商品在广告中宣传其有多种保健功能和治疗作用,对消费者存在误导为由,将华润万家诉到了法院。

  在这些案件中,法院基本上认定了被告销售的商品冒用绿色标志、广告用语违法的事实,但法院认为因原告属于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没有受到商家欺诈,故不能认定是受害者,其权利不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据此法院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一驳回。

  同时,法院认为尽管冯志波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作为职业打假者,其行为在客观上对净化商品市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商场的违法行为,法院将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全国“十佳维权卫士”、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干部杨剑昌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作为职业打假人,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方式打假,同时也可以要求受理部门进行奖励。杨剑昌认为买假索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不能受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不宜鼓励。

  一审后,冯志波不服判决,上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8日,深圳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冯志波表示,罗湖区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因为花了钱买了假货就是承受了欺诈带来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原审法院的判决实质上是肯定了假冒商标的合法性,销假商家不用负民事责任,这与《商标法》和《民法通则》的精神是相悖的。

  冯志波的搭档、另一著名民间维权人士黄志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知假买假索赔是职业打假人的“王牌武器”,法院叫停知假买假等于是缴了他们的械,封堵了职业打假人的路。

  义利之辩:消费讹诈还是维权英雄?

  事实上,自从职业打假人诞生之日起,有关知假买假的争论就没有休止过。支持者认为目前市场上假货横行,与商家相比,消费者个体往往处于劣势,因此出了问题如果直接找商家,很多商家都推三阻四,不爱搭理;如果找消协解决,人家要处理数不清的投诉,何时能轮到自己呢?剩下最后一招,就是消费者和商家打官司了,动辄花两三个月,还不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维权成本又太高,使得很多消费者被迫放弃自己的权益。而职业打假人则可以利用自己熟悉法律的优势,主动寻找假货,然后诉诸法律,并通过媒体广而告之,最终达到帮助社会清理假货、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因此,职业打假人出现之处一般都是掌声一路。据了解,冯志波在个人打假者中属于比较走运的一个。1998年各地的“王海”群起打击假药“菌必治”时,冯的索赔比较顺利,惟一例外的是在汉阳区显正大药房,该药店所售“菌必治”的供货商自恃后台硬,拒不退赔,是被冯志波起诉到法院的第一家售假药店。《武汉晚报》当年9月为此讨论了20天,90%的参与者站在冯志波一边。售假药店最终赔偿一万余元。在药品领域打假7年来,冯志波将武汉市上百家药店起诉到法院并大多获得法院的支持。

  但与此同时,有很多人质疑职业打假人的动机,他们认为这些口口声声为了公众利益四处声讨假货的人实际上是冲着高额的赔偿金去的,有些素质比较低的干脆直接就讹诈商家。据《宁波日报》报道,2004年该市市中心的手机市场接连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有人故意前来购买水货手机,然后返回来自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向经营者索要双倍赔款,不少经营者最后哑巴吃黄连,都赔出了几千元钱。事后,经工商人员介入调查发现,这些手机经营者所遭遇的其实是同一帮人,这帮人购买水货手机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获得赔偿。

  10年来,伴随着一次次打假事件的起落,支持、反对两种观点也一再碰撞、交锋。目前,似乎质疑的声音更为响亮。记者接触的几位民间维权人士都表示,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近些年的打假维权活动困难多了。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地的司法机关不再那么支持职业打假了,冯志波说,他们这次在深圳起诉,有的法院就不受理。一些地方,如上海法院干脆就在去年明确叫停职业打假,将“类似职业打假人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要求商家赔偿案”明确为,经营者对故意购假的消费者不构成欺诈,对“知假买假”“诱假买假”的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一”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支持。

  冯志波说,法院叫停知假买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消费讹诈,可以理解,但它将职业打假的路也堵死了,是连“孩子”一起倒掉。

  职业打假之路似乎越走越窄。

  职业打假人:能否撑起民间维权半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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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22岁的王海在北京各商场购假索赔,50天时间获赔偿金8000元,从此便催生了职业打假人这一行业。随后,张磊、臧家平、叶光、茜平、喻辉、程百家、刘殿林、杨连弟、周春江、童宗安、李成吉、刘政军、李玉清、吴盛……诸多职业打假者不断涌现。2000年,王海宣布退出个人打假。之后,打假人群在迅速膨胀之后又出现了急速缩减。

  据了解,一些坚持职业打假的人开始开设公司,以组织化的形式来打假。他们往往同时开设两家公司,如王海旗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属于商业化运作,遵循市场规律,主要受企业委托从事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打假、打击不正当竞争、商务调查、诉讼业务等。而“北京王海热线咨询有限公司”则属于非盈利项目,以提供义务咨询为主,自1997年开始,他们每年都向消费者发表警示信息式的“王海忠告”。

  职业打假人黄志宏对此的解读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他们拥有的资源是职业打假者个人无法比拟的,因此在两者的较量中,职业打假人很难获胜,就算获胜,成本也很高。因此采取开设公司,以企业打假的形式出现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而且两家公司同时运作,也可以在义利之间寻求平衡点。

  谈到职业打假人的出路,屡受挫折的冯志波仍然信心十足,他向记者列举了一组数字:从2001年4月到2004年10月底,国家质监总局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11亿元。而据权威部门保守估计,目前,我国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产品总量超过了1370亿元,假冒产品的查获率不足10%。

  冯志波说,既然社会上还有那么多假货,消费者如此期望他们能发挥作用,职业打假就一定有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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