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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公诉书须“三校三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8:58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范广清)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从今年6月开始实施公诉书“三校三读”制度,对公诉书质量严格把关。“三校”是指对于打印的公诉书草稿,由跟案书记员负责初校、主诉检察官复校、公诉部门指定的内勤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三校;“三读”是指出庭前主诉检察官将起草的公诉书自行首读、书记员辅读、主管检察长审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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