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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好不成心生恨 放火烧了女友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8:58 检察日报

  因和好要求遭到拒绝竟放火烧女友家的陈光,11月14日被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43岁的陈光是长春市某厂司机。两年前,他与本单位同事张红开始交往,不久,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陈光还偷配了张红家的钥匙。今年7月,张红提出分手,遭到陈光拒绝,此后两人经常发生口角。9月9日,陈光找张红吃饭后,再次要求与其住在一起,张红

没有同意,陈光便怀恨离去。9月20日下午,陈光购买了4升汽油,来到张红家,将汽油倒进微波炉和大衣柜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火苗瞬间将张红的头发和眉毛点着,左面部被轻微烧伤。这时,陈光如梦初醒,慌忙救了几下火后逃走。这场火共造成张红家经济损失1.24万元。当晚陈光在家中被警方抓获。(秦洪祥 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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