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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9:21 黑龙江日报

  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多数人并不清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底有多久;85%以上的人并不清楚住宅土地使

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其实,我们购买房屋只是拥有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而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这就是目前很难解决的一对矛盾。物权法草案仅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要办理注销登记,收回产权证书,但是对于附着于地面的建筑物、附着物却没有规定其权利的归属。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现在一般是70年,有房产的人都比较敏感,70年以后房产怎么办?如果有的人忘了申请续期怎么办?如果高层大厦有一部分人申请了,有一部分人没有申请,怎么办?出让人有责任在届满一年前通知有关使用权人让其申请续期。

  物权法草案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申请权限和程序,既保障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也充分考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住宅用地使用权最长出让期限为70年的规定过短,不利于保护私人财产及提高房屋建筑水准。法律应规定处理办法。

  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物权法草案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希望尽早出台具体措施,以便于操作。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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