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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鲜膜不标材质禁止出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9:2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通讯员左宜弘)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监总局日前就加强食品保鲜膜的监管发布公告,公告表示,保鲜膜如不在包装上标明材质和适用范围,一律禁止销售。市质检局透露,将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全市的保鲜膜监管。

  据了解,食品保鲜膜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种类,其中,PVC被广泛地用于食品、蔬菜外包装。为保证消费者健康,国家对保鲜膜在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有严格规定,依据2003年下发的标准,共有20类65种加工助剂可被使用。

  质检局有关人士指出,含有增塑剂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超过摄氏100度),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

  广州市质监局还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选购PE食品保鲜膜或标识不含PVC的食品保鲜膜;即便使用PVC食品保鲜膜,也不宜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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