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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燃油助力车应按机动车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9:43 沈阳晚报

  新华社郑州11月14日电颇受一些地方市民欢迎的燃油助力车,到底属于非机动车,还是属于机动车?现实中,交警部门依据什么对其进

  行管理?

  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的有关人员表示:“目前市区街头行驶的多数所谓助力车,并

不属于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而是轻便摩托车,应属于机动车的范围。”

  交警部门介绍,目前,郑州市街道上行驶的助力车,多数并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时速都在40公里以上,超过了该标准最高时速为每小时20公里的规定,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对交通将会造成很大的隐患。

  因此,在国家有关部门对燃油助力车的“身份”没有明确之前,对于不符合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助力车”,应视为轻便摩托车并按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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