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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酝酿撤消街道办(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9: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深圳酝酿撤消街道办(图)

  街道办目前在城市管理中仍发挥着巨大作用。

  昨日上午,深圳市政协召开四届二次常委会,深圳市长许宗衡、政协主席李德成与会。政协委员当日就深圳“十一五”规划指出,深圳在社会管理模式上应有突破,从明年起

,深圳拟酝酿行政权力下放社区及撤消街道办工作,全市51个街道办面临全部撤消,深圳行政架构将由此发生重大变革。

  文/图记者刘启达

  专家组昨提交改革报告

  昨日上午,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世巍、社科院特区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汤庭芬等人的研究报告提交至深圳市政协常委会,深圳51个街道办的撤消问题引发政协委员的热议。

  据汤庭芬介绍,该报告是受深圳改革办的委托完成的,此前专家组已对此进行长时间的调研,昨日方正式提交到政府层面进行讨论。该研究报告的一个中心议题就是深圳城市社区改革,也就是街道办的撤消问题。本着简化政府中间环节的目的,深圳市改革办由此组成专家就该问题提出研讨。

  2013年撤消全部街道办

  据介绍,深圳目前共有51个街道办、612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报告的撤消计划将分三阶段撤消深圳全部街道办,第一阶段:2006年到2008年,进行撤消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创新社区公共治理结构;第二阶段:2008年到2010年,扩大撤消街道办事处试点,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第三阶段:2010年到2013年,撤消全部街道办,实现“两级政府,一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城市公共治理结构。

  多项措施填补“撤办”真空

  昨日下午,汤庭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撤办”之后,市民必然面临管理“真空”。

  按照“撤办”规划进程,一是提前对街道办职能“瘦身”,把行政事项交回区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化职能下放社区,扩大社区职能范围、将公益性服务工作交给专业机构,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延伸至社区,在社区工作站设立办事窗口,多层面保证市民办理行政事务。

  其次是加强社区自治功能,通过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形成自治管理系统,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与公共意识,在条件成熟时实现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合并。

  对于“撤办”后的富余行政人员,一是可以通过深圳新的区划调整接纳吸收,二是向社区工作站下放,三是分流。

  社区改革目标

  自治体制:协调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三方关系

  关键语提示:社区自治

  明确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功能与关系。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社区的自治管理系统,自治重心是基层民主制度与公共意识,物业公司是社区生活服务的商业化系统,是物业或财产关系。从完善社区自治体制的要求出发,在条件成熟时,实现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合并有相当的必要性。而在目前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设计一种能协调三方关系的机制是完全必要的。

  组织体系:议行分设、扩大社区居委会直选

  关键语提示:健全社区组织体系

  实践证明,特区内的所有社区按照议行分设、居站分开原则建立起来的社区组织体系是成功的,可行的。要进一步丰富社区自治的内容,规范社区民主的形式和程序,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范围,依法保障社区行使民主自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居委会的行政职责交给社区工作站承担。

  运行机制:社区自治,政府政策扶持、财力保障

  关键语提示:以有序管理社区为目标,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机制。主要体现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思路,提供政策扶持和财力保障等方面。把社区范围内公益事业决策管理权、居民活动组织权、监督权等归还给社区居委会,赋予社区对政府的评议权,健全社区自治制度。建立市场运作机制。强化社会化参与机制。要建立长效的社区资源整合利用机制,促进社会化参与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

  “撤办”引发各界热议

  改革办:

  当日下午,记者就此向深圳市改革办求证该事件的开展进度,对此,深圳市改革办有关负责人称,深圳市政府部门委托深圳社科院的课题是: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圳市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前期研究。这只是作为一种学术讨论,尽量放开思路,尽量设想,目前还处于学术阶段,要实施还要大量科学论证,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街道办设置,这也不足为怪。再者,目前国家也在减少政府层级设置,当法制条件成熟的时候,进行街道方面的改革也不奇怪,但深圳是撤还是探索新办法还需要大量证论。

  街道办:

  福田区莲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周运昌称,“撤办”是第一次听说,但他不同意撤消街道办的做法。就目前来看,其实街道办承担了很多工作任务,一旦撤消街道办,政府的管理工作链肯定要断掉。

  宝安区观澜街道张远桥则对此保持乐观态度,他称改革有利

  家住罗湖的刘小姐称,街道办撤与不撤还在其次,不过如能真的由此推动政府服务进社区的话那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因为办事更方便了。

  链接

  “撤办”改革条件

  深圳具有建立公共治理型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和优势。

  深圳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均衡发展的基本态势,这是城市社会管理从政府管制型体制向新型的城市公共治理体制转变的基础。

  深圳市政府具有相当强的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初步奠定了创新性、效能型政府基础;深圳市各类经济组织最早进行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是具有现代治理结构和资本实力的经济组织,在形成企业自律和担当社会责任方面,具有深厚潜力;在社会组织方面,深圳具有以行业互益性组织、社区互益性组织、社会公益性组织、各类社会团体为主的社会组织体系,其中行业互益性组织、产权人组织、社会公益性组织发展迅速。这些组织的发育和成长,为深圳形成公共治理型社会管理体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另外,作为新兴移民性城市,深圳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包袱小,处于正在形成中、尚未真正体制化的阶段,特别是社区管理体制本身正处于新历史条件下的发育和成长阶段,现在明确提出公共治理型社会管理体制,对于形成具有当代移民城市特色的公共治理型社会管理体制具有奠基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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