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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不仅要“斥”更得“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11月10日,武汉市委发布《公款接待用餐规定》和6条禁令,首次面向全市公务员展开制止公款吃喝的“禁嘴”行动。规定明示:凡违反6条禁令之一的,首次书面检查;第二次通报批评,一年内不提拔;一年违反3次,年度考核不称职。

  武汉的禁嘴令,让人联想起上世纪90年代在广州盛极一时的“黄金宴”,一桌三四千元、全用24K黄金打制成特殊的金箔加入菜肴,这种“黄金宴”据称当时一个月内就售出1

00多席。针对种种胡吃海喝的现象,广州曾出台《广州市关于禁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

  文件“禁嘴”确实不是什么新闻,光国家下达的禁止公款吃喝的红头文件就有120多个,况且,教导父母官们如何吃喝,似乎也有些多余和“不敬”;但瞧瞧那些由禁令“反照”出的父母官曾有的吃相,的确不堪入目:单位接待一个客人有10多人作陪;公派培训学习期间争相用公款相互吃请,一顿饭可上二三十多道菜,花费数千元;吃喝完后还要唱歌、跳舞、洗桑拿;一些基层单位因为吃喝负债累累,无钱结账,被餐馆老板告到法院……此类饕餮吃吞怪相,经年累月,竟也见怪不怪!

  饭不怕贵,公款就行;酒不怕醉,请客就灵。看来要管住这张嘴,不费点劲还真不行。只不过,力戒“嘴巴腐败”,单靠检查、通报远远不够;“禁”吃要真正实现“忌”嘴,必须有令行禁止的惩罚机制。对于个人,凡违规公款吃喝查实一次,即从当月薪金中按实际吃喝消费额的5倍以上进行扣罚;对于单位,可尝试与年度预算挂钩,按年记录,依比例削减次年预算额,并将结果通报社会予以监督。

  痛斥之外再狠抽,让“吃不思蜀”者由乐生畏,长此以往,不信这张嘴堵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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