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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养路费遇上银行没发票 这笔滞纳金交得“冤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0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在交通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去银行交纳养路费,结果因银行没有发票没有交纳成功,可车主最后还要被收取滞纳金。11月15日,多位车主向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据车主何先生等人介绍,在本月5日即交通部门规定的交纳养路费期限内,当天下午,他们到交通部门指定的农业银行网点交纳养路费。先到神奇路上的农行网点,被银行告知说没有发票让到其他农行网点去交纳。他们又找到展览馆附近的农行网点,结果得到同样的答复

。之后他们又来到解放路上的农行网点,还是没有发票。此时已经快要下班,他们便打算过几天再去交纳养路费。没想到几天后去交费时,却被加收了滞纳金。

  车主们认为,他们未按时交纳养路费银行应该有责任,结果找到银行,银行则称,网点在市区内很多,一个网点没有发票不可能所有农行网点都没有发票,这一答复让车主们很是生气。车主们于是又找到交通部门,交通部门的答复更让他们感到不解:超期交纳自然要交纳滞纳金,计算机输入的数据不能更改。

  记者找到农行了解此事,农行省分行客服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并非所有农行网点都没有发票,车主可以一个一个的询问,直到找到有发票的网点可以交纳为止,那就不用交纳滞纳金,所以银行不能承担车主被交纳滞纳金的责任。

  省交通厅贵阳征费稽查处征费科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车主交纳养路费的日期均由电脑输入,过期自然要被处滞纳金,这是不能更改的。而且,交通部门不可能没有发票提供给农行,农行没有发票是不应该的,因此交通部门不会承担责任。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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