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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趁火打劫逮住劫匪包却被“顺”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1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张琦 李季) 14日23时许,长春市东四条街和珠江路交会处附近的一胡同内发生一起抢劫案:王女士下班回家途中遭遇劫匪,幸亏丈夫及时赶到,厮打中被抢的手机和包被放在地上,在随后赶到的民警帮助下,抢包贼被抓获,但王女士的包却没了影。

  下夜班女子遭遇劫匪

  14日23时许,刚喝完三瓶啤酒的杨某走在街头,看到一位独行女子拐进了东四条街和珠江路交会处附近的一条胡同。杨某上前一步,用胳膊肘顶住女子后背。“来人呐!”女子吓得大叫。“不许叫!把包给我,不然掐死你!”杨某一边威胁一边把包抢过来,又把女子的手机搜出来,正当他要看看女子身上有什么首饰时,一个黑影向他扑来……

  这个黑影是王女士的丈夫。原来王女士下夜班后,在进胡同前给丈夫打了电话,其丈夫下楼后正碰到杨某抢劫的一幕。

  厮打中,杨某把抢来的包和手机扔在地上。周围的邻居被打斗声吵醒,纷纷出来看个究竟,一位路过的

出租车司机捡起手机,拿它报了警。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204警区的民警赶到现场,将杨某制伏。

  女子的包不翼而飞

  抓住了劫匪,王女士找自己的包却怎么都找不到。据王女士称,包里有800元钱和其他物品。民警又在现场帮着王女士找包,但直到15日零时许仍没找到。一些围观者说,包被人“顺”走了。

  警方讯问得知,杨某24岁,家住朝阳区大屯镇,无前科,这次作案是因身上没钱临时起意。目前,杨某已被刑拘。

  “顺”包者已构成盗窃罪

  对此事,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宏律师表示,趁别人与劫匪厮打时把包“顺”走,这属于趁人不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若数额在500元以上,就已构成盗窃罪,而且这种“趁火打劫”的情节比较恶劣,法院在量刑上应考虑从重判决。(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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